日本和澳大利亞已同意就日本自衛隊使用澳大利亞靶場進行遠程導彈測試展開磋商,此舉是日本構建“反擊能力”努力的一部分。據《日經新聞》報道,日本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與澳大利亞副總理兼國防部長理查德·馬爾斯在堪培拉舉行的聯合記者會上宣佈了這一決定。

兩位防長週二會晤後表示,雙方同意推進關於日本使用澳大利亞靶場測試其遠程打擊武器的談判。馬爾斯對記者說:“我們同意推進澳日之間更完善、更優化的安排,以便日本在未來十年內,在多種導彈能力方面使用我們的靶場。”

小野寺五典表示,如果這一安排得以實現,將是日本繼美國之後與外國達成的第二個導彈靶場協議。他說:“如果日本自衛隊能夠在澳大利亞進行高超音速導彈等防區外導彈的試射,那將是開創性的進展。”

日本的“反擊能力”是指使用遠程導彈打擊敵方發射陣地、且自身處於敵方射程之外的能力。這一姿態是日本在2022年修訂國家安全戰略時正式採納的。日本正在開發其12式岸艦導彈的增程改進型,作為該能力的核心,同時計劃採購美國製造的“戰斧”巡航導彈。此外,日本還在推進“高超音速滑翔彈”項目,小野寺的言論暗示該武器可能成為在澳大利亞靶場測試的系統之一。

此次日澳防長會晤正值日本加速強化其防區外打擊能力之際。分析人士認為,利用澳大利亞廣闊的靶場進行測試,可避免在日本國內進行遠程導彈試射可能帶來的安全和環境限制。同時,這也反映了日澳兩國在防務合作上日益緊密的趨勢,雙方近年來已簽署多項防務協議,包括《互惠准入協定》。

對於澳大利亞而言,允許日本使用其靶場測試導彈,是其深化與日本防務關係、參與地區安全事務的一部分。然而,此舉也可能引發地區國家對於軍備競賽的擔憂。日本政府強調其“反擊能力”是防禦性的,但外界對其實際意圖存在不同解讀。

目前,日澳雙方尚未公佈具體的時間表和導彈型號,但馬爾斯提到的“未來十年”和“多種導彈能力”暗示了長期合作的框架。隨著日本持續投入研發遠程打擊武器,其在海外進行測試的需求預計將進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