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方于周五在加勒比海对一艘涉嫌运载非法毒品的快速船只实施打击,造成船上4人死亡。美国南方司令部在社交平台X上发布消息确认了此次行动,称由联合特遣部队执行,并援引情报称该船只“积极参与毒品贩运”。这是自美国总统特朗普一年前宣布该行动以来的第70次打击,累计死亡人数由此升至234人。南方司令部的帖文未说明船上涉嫌运载的是何种非法毒品。
联合国方面于周日发布一份简报,对美军的上述行动提出法律质疑。联合国反恐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本·索尔在简报中写道,美军的攻击行为“违反国际法,侵犯生命权,并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简报认为,美方主张的自卫权在此不适用,因为船上人员并未对美国发动武装攻击。索尔指出,即便船上人员属于犯罪集团成员,运输非法毒品也不构成武装攻击。
简报进一步论证称,此类行为与所谓“攻击”之间的因果链条过于遥远——死亡可能只在分销、销售和消费等一系列中间环节之后才会发生,且大多数毒品使用并不会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报告还认定,这些打击既不属于武装冲突范畴,也未获得人道主义法的许可。尽管美国并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完全缔约方,报告仍认为这些打击违反了国际海洋法。
报告指出,海洋法不允许以进攻性军事手段针对涉嫌贩毒的船只,即便获得船旗国同意也不行,除非属于国家自卫、人道主义法或针对迫在眉睫的致命威胁的个人自卫或防卫他人。索尔在报告中称,有合理理由相信,此前报告的68次攻击造成223人死亡,已构成习惯国际法下的谋杀罪——即行为人意图致死或明知死亡会在正常事件进程中发生而实施的非法杀人。
此次打击行动的法律争议焦点在于:一国能否以执法或自卫为由,在公海或他国管辖海域对涉嫌毒品贩运的船只直接使用致命武力。美方将其定性为打击毒品贩运的军事行动,而联合国报告则从国际法、人权法和海洋法多个角度提出系统性质疑。这一分歧涉及武力使用门槛、自卫权适用范围以及执法行动与军事行动之间的界限,后续可能影响相关海域的军事行动规则与国际法律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