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防部於7月29日發佈《核動力潛艇 acquisition、運營及安全管理特別法》立法預告,為張保皋-Ⅲ核潛艇項目建立全面的法律框架。該法案公開徵求意見至9月7日,之後將提交國會審議。國防部已將2026年底前通過該法案列為政策目標,但最終仍需政府審查和國會批准。
這一立法舉措是韓國將核潛艇雄心轉化為國家計劃的重要步驟。儘管立法本身不授權建造潛艇,但它為項目的 acquisition、運營和核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韓國海軍計劃在2030年代中期下水首艘核動力攻擊潛艇,並在2030年代末投入服役。
法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明確的防擴散條款。草案聲明該計劃不用於發展、製造、持有或使用核武器,核材料不得轉用於核武器目的,並承諾遵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配合國際原子能機構等組織的核查。通過將這些承諾寫入法律,韓國意在強化核潛艇動力與核武裝之間的區別,以維持美國和國際核保障機構的信任。
韓國國防部表示,現有法律體系難以將核潛艇作為單一項目進行管理,因為這是該國首次將軍事武器系統與核動力結合,涉及國防採購和核安全管理等多個法律領域。法案為此設立了新的治理結構,包括制定基本計劃、在總理領導下設立核潛艇戰略委員會,並將 acquisition、運營和安全管理納入專門法律框架。
核安全條款佔據法案重要篇幅,涵蓋長期核安全計劃、安全評估與檢查、核反應堆及燃料設施的審批、放射性廢物和乏燃料管理規則。法案還涉及人員認證、教育培訓、報告檢查、專業機構、勞動力發展、工業基礎支持及國際合作,大學和研究機構可被指定為專業人才培訓機構。
在採購程序上,法案允許張保皋-Ⅲ項目豁免大型國防採購項目通常所需的可行性研究,縮短研發和測試評估週期,並在相關國防合同中提供成本計算規則的靈活性。
這一立法努力建立在2025年底以來的兩項重大進展之上。2025年11月的美韓聯合事實清單中,美國批准韓國建造核動力攻擊潛艇,並同意在核燃料供應等方面合作。2026年5月26日,韓國國防部在昌原鎮海舉行的未來國防戰略委員會首次會議上公佈了《核潛艇發展基本計劃》,正式命名張保皋-Ⅲ項目,並設定首艇2030年代中期下水、2030年代末服役的目標。
潛艇將在韓國本土研發和建造,利用民用核工業和造船業積累的技術,提高採購和長期維護的自給率。反應堆燃料將採用低濃縮鈾,推進系統設計為長週期運行以減少換料需求。政府計劃對潛艇、推進系統和核燃料實施全生命週期管理,涵蓋設計、建造、運營、維護、燃料管理及最終退役。基本計劃未披露潛艇排水量和建造數量。
韓國媒體此前報道,張保皋-Ⅲ潛艇預計排水量約4000噸,搭載潛射彈道導彈,但官方未證實。分析人士認為,該法案的推進顯示韓國正穩步落實核潛艇計劃,此舉將增強其海軍威懾能力,但也需平衡國際防擴散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