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於7月20日提出的《2026年加強雷電認可、復興、保留與紀念法案》(簡稱BRRRRT法案)全文現已公佈,其中包含多項此前未披露的細節,旨在阻止美國空軍退役A-10“雷電II”攻擊機,並確保該機型在未來十年內繼續服役。

法案由亞利桑那州共和黨眾議員Abe Hamadeh牽頭,北卡羅來納州民主黨眾議員Don Davis等六人共同發起,已提交眾議院軍事委員會和外交委員會審議。核心條款要求空軍在2027財年起不得將A-10機隊規模削減至126架以下,除非空軍部長認為需要更高數量。此外,法案還禁止削減A-10部隊人員、飛行員訓練能力、作戰測試能力、倉庫維護及保障活動,並要求空軍恢復足以支持機隊至2033財年的保障能力。

替代機型門檻高

法案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對A-10替代機型的嚴格定義。任何替代機型必須達到完全作戰能力,並配備必要的飛行員、維護人員、訓練、保障後勤和倉庫設施,且需將A-10當前承擔的任務作為主要任務,包括近距空中支援(CAS)、空中前進空中管制員(FAC-A)、戰鬥搜索救援(CSAR)支援、人員救援支援和武裝護航。這意味著僅將A-10任務分配給現有飛機(如F-35F-16、F-15E和F-15EX)並不一定滿足要求,五角大樓必須證明所需的作戰效果、人員和基礎設施實際可用。此外,戰爭部長需書面認證替代機型已完全承擔A-10任務,且該認證還需得到陸軍部長、海軍陸戰隊司令和美國特種作戰司令部司令的書面批准。

退役飛機可恢復存儲

法案還針對A-10退役後的處理提出新規。選定的退役飛機需以可恢復存儲狀態保存,可能指Type-1000存儲標準,即保持飛機可召回服役的狀態。這些飛機需保留主要系統、任務設備和結構部件,以備未來重新服役、訓練、測試或轉移給外國夥伴。法案禁止對某些A-10進行拆解或改裝,包括已更換機翼或進行延壽改裝的飛機、剩餘飛行小時超過1500小時的飛機,以及被確定為可重組、應急激活或對外轉移候選的飛機。

此外,在空軍提交所需保障路線圖之前,法案禁止將退役或即將退役的飛機送往戴維斯-蒙森空軍基地的第309航空航天維護與再生大隊(AMARG)進行不可恢復的回收、處置或廣泛零件拆解。路線圖還需考慮2033年後的情況,若屆時替代機型未準備好,法案要求制定維持足夠A-10能力至2037財年的應急計劃,並評估任務終止後重組該任務的成本與後果。

對外轉移與自主系統實驗

法案中一個出人意料的條款是要求五角大樓研究將A-10轉移給外國夥伴的可能性。儘管A-10長期被視為美國空軍專屬機型,但法案此舉可能為未來對外軍售鋪路。同時,法案還要求探索與A-10任務相關的自主能力實驗,這可能涉及無人機僚機或人工智能輔助系統,以增強A-10的生存能力和作戰效能。

A-10自1970年代服役以來,以其強大的GAU-8 30毫米機炮和厚重裝甲聞名,在多次衝突中執行近距支援任務。然而,美國空軍近年來多次試圖將其退役,認為其在現代防空環境下生存能力不足,且維護成本高昂。此次法案的提出,反映了國會部分議員對保留該機型的堅定支持,也凸顯了軍方與立法機構在裝備更新節奏上的分歧。

分析人士指出,法案的嚴格替代標準可能使A-10的退役進程進一步推遲,因為目前沒有任何現役機型能完全滿足所有任務要求。同時,對外轉移和自主系統實驗的條款,可能為A-10的未來提供新的可能性,但具體實施仍面臨技術和政治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