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國防物資局(NDMA/FMA)通過一份市場信號通知,披露了P1118項目——為挪威皇家海軍採購標準化艦艇——的採購模式。該項目計劃建造最多20艘遠洋標準化艦艇,由挪威、英國和立陶宛三國共同參與,並拆分為兩份並行合同推進。
根據公佈的分工,挪威將獲得最多6艘海岸警衛隊型和最多4艘海軍型艦艇;英國最多6艘;立陶宛最多4艘。其中,英國和立陶宛的艦艇將基於海軍型設計建造。
挪威方面表示,由於各國在概念開發成熟度上存在差異,採購將先從遠洋大型艦艇型號啟動,以便在滿足英國和立陶宛需求的同時保證進度,而較小的艦艇型號則留出必要時間繼續完善。挪威國務秘書Marte Gerhardsen稱,大型艦艇合同的目標是在2027年授出,首次交付定於2030年。
在合同結構上,FMA計劃將採購拆分為兩份造船合同:一份針對最多14艘海軍型艦艇,另一份針對最多6艘海岸警衛隊型艦艇。招標將以單一整體採購流程發佈,但分兩條並行競爭軌道執行。供應商可申請一份或兩份合同的資格,但核心原則是同一投標方不能同時獲得兩份合同。FMA局長Gro Jære表示,拆分合同旨在擴大工業界參與、降低風險並確保執行穩健性,同時與英國和立陶宛的合作也為挪威海事工業帶來機會。
FMA強調,這份市場信號通知屬於指示性文件,後續可能調整,更新和澄清將通過資格預審問卷(PQQ)及隨後的招標邀請(ITT)傳達。該項目的背景是挪威艦隊計劃中加強海軍與海岸警衛隊建設的一部分,同時被定位為挪威造船和國防工業面向盟國與夥伴的重要出口項目。
從軍事觀察角度看,P1118的採購設計體現出兩個特點:一是通過標準化艦艇實現多國聯合採購,以規模效應分攤成本並提升互操作性;二是以“單一流程、雙合同軌道、禁止同一中標方通吃”的規則,在擴大競爭與保障交付能力之間尋求平衡。大型遠洋艦艇先行、小型艦艇後續推進的安排,則反映出在盟國需求與本國概念成熟度之間做出的時序取捨。